时间:2019/4/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灾后重建工作开展以来,市规划局成立工作专班,组建专家团队深入一线进行规划服务,并广泛发动组织广大规划设计单位和专家为灾后重建提供志愿服务。目前,维修加固、改造提升、迁并重建三类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为更好地指导灾后重建规划工作,市规划局组织专家团队制定了《潍坊市灾后村民住宅重建设计指导意见》《潍坊市灾后迁并重建村庄规划指导意见》《潍坊市灾后整治提升村庄规划指导意见》。

昌乐红河镇小下坡村规划鸟瞰图(征求意见稿)

安丘辉渠镇前崮山沟村规划鸟瞰图(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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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灾后村民住宅重建设计指导意见

目前,抗灾救灾工作已由前期的抢险救灾转入恢复重建阶段,安置好受灾群众的居住生活既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也是最紧迫的民生工程。为指导灾后村民住宅重建工作,我们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1、适用范围。灾后重建建筑应包括住宅建筑、公建设施建筑和生产建筑三部分。生产建筑应与住宅分离,且相对集中;其他建筑的设置,应符合无污染、远离居住区的要求。本意见主要指导潍坊市农村地区受“温比亚”台风水灾影响农户恢复建设的自用住宅及附属用房建筑方案设计。

2、按照“坚固、实用、美观、绿化”原则,住宅要体现地域特色、文化特色、时代特色,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杜绝出现千村一面。

3、经济节能。确保安全、满足功能前提下,设计要尽量降低成本、就地取材。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村民住宅应积极采取一定的建筑节能措施尽量采用环保材料、保温材料,力争达到或接近节能指标。

4、坚持“政府引导、镇村组织、村民自愿”的原则,村民自主选择重建的户型和功能。遵从乡风民俗,当地习惯,做到群众满意。

5、尊重地域文化特色,体现传统建筑文化历史。

6、住宅设计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农村防火规范》(GB)、《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等要求。

二、住宅设计

1、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型、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的布置、群体组合、空间环境、使用者要求等多方面因素。采用院落组合、街坊组团等多形式灵活布置。家庭养殖等生产用房(建筑)与住宅宜分开布置。

2、住宅应以科学设计为支撑,提高建筑质量。充分考虑农民的生活习惯和生产生活需要,搞好单体设计,坚持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的原则,对房屋位置、结构、走道、庭院、围墙、门户、卫生设施、畜禽圈等合理布局、科学设计,体现多样性和统一性。做到住宅套型合理,功能完善。低层建筑应采用《山东省新型农居设计图集》或《潍坊市灾后重建农房建筑设计图集》的所推荐图纸。深化设计应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3、应建设一定比例的老年人住宅,按老年居住建筑规范实施。

4、低层住宅屋顶可以设置考虑一定面积的平屋顶用以曝晒粮食,并考虑设置杠杆等机械装置上下运送农产品。

5、住宅建筑要达到“安全用水、卫生用厕、清洁用能、房屋安全、风格协调”的基本要求。供电、光纤、供水应入户,每户应建水冲式卫生厕所,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集中收集处理或排入沼气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住宅用地应符合当地宅基地政策,并结合农用机具、车辆停放需要设计。

6、住宅建筑层数。新型农村社区以联排式低层住宅和单元式多层住宅为主。联排式农居控制在2—3层,单元式住宅不超过6层,多层宜设电梯或预留电梯井位置。

7、住宅建筑色彩。整体协调、局部统一,色彩明快。色彩采用建筑效果图进行报批以确定色彩,色彩应与当地环境、特色建筑相呼应、协调。色彩宜参照《建筑常用色》、《中国建筑色卡》确定。

8、住宅建筑风格。整洁大方,建筑立面丰富,应配有必要的阳台、窗台、雨篷等构件。重视对传统民俗文化的继承和利用,保留特有的乡村民记忆,且与当地环境和田园风光相协调,形成一村一景,弘扬传统建筑风格,传承村庄建筑历史,杜绝崇洋媚外的建筑。

9、传承基础上创新。建筑材料体现乡土性,鼓励就地取材,采用当地砖石材料,在自然材料的基础上,利用乡土技巧建造诗情画意的民居;建筑设计需跟上时代发展,鼓励新材料、先进技术应用到传统建筑中,建设新时代的新农村建筑。

10、住宅建筑节能。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提倡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对局部小气候的利用、特色绿化(经济作物)的利用等。推进节能环保型住宅建设,住宅选型采用两户或多户并联的布置形式,减少建筑体系系数,降低建筑能耗。避免不必要的平面和立面凹凸。加大居住建筑和附房间距,防止附房遮挡日照。高度重视对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重点技术运用,对外墙、屋面与地面、门与外窗等建筑构件进行保温设计。

11、绿色建筑。根据《山东省绿色居住建筑规划审查要点》要求,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其建筑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审查要点要求,鼓励建设绿色建筑,重建住宅建筑造型,停车场,地下空间、非传统水源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参照省绿色建筑审查要点,要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要求,争取三星级绿色建筑目标。

三、住宅空间

1、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达到大寒日3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住宅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厨房应设置炉灶、洗涤池、案台、排油烟机等或预留位置。

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卫生间地面和局部墙面必须有防水构造。卫生间应设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等设施或预留位置;布置便器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在厨房内。

4、尊重农村习惯,住宅空间必须设置足够的储藏室,可以单独也可以与车库一起,储藏室面积要根据具体居民的生产与生活方式而定。

5、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

6、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米时,应有防护设施。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女儿墙净高不应低于1.05米。阳台栏杆应有防护措施。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米。

7、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7米,宜为2.8-2.9米,不应高于3.6米。局部净高小于2.7米的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3使用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宜低于2.40米。避免目前不少村庄住宅单层过高,浪费建材,冬不保暖。

8、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设置外窗,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

9、住宅应能自然通风,每套住宅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5%。

10、阳台地面构造应有排水措施。

11、住宅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应分开布置。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12、确定太阳能设施的安装位置,注意美观、协调,且考虑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施工,避免村民单独安装太阳能。

四、住宅方案设计成果

包括: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详图、效果图、分析图。1、设计说明建筑设计说明书。一般由Word软件编写,主要包含:设计依据与要求,技术经济指标表,总平面设计说明,建筑设计说明。

2、建筑总平面图总平面图主要表示整个建筑基地的总体布局,具体表达新建建筑的位置、朝向以及周围环境基本情况的图。一般由CAD软件绘制。3、建筑平立剖详图建筑平立剖详图是用CAD软件绘制的建筑施工图纸。主要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4、效果图造型设计效果图一般是设计师用Sketchup软件进行造型设计。然后交专门的效果图制作人员进行效果图绘制工作。5、分析图主要包括交通分析、区位分析、流线分析、功能分析、景观分析、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等。

五、实施保障

1、严格工作程序。住宅方案应按照“先报批、后实施”的原则。镇政府组织委托已乙级以上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建筑设计,县(市)规划局组织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充分征求镇政府及村民意见,公示无异议,报县(市)政府批复后实施。

2、做好科学设计宣传工作。宣传利用土地流转和产业升级,转变村民生活、生产方式,集约利用土地会收益良多。要杜绝城乡一面、千村无别,重建住宅不宜建设高层,否则失去农村特色,造价及运行费用高,使用面积小,出行不便。村民才能科学选择,而后无悔。

3、鼓励住宅建筑设计志愿者单位、个人及其他设计企业为农民自建住房提供技术指导、图纸深化设计等,提高服务水平和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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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灾后迁并重建村庄规划指导意见

近期,潍坊市受“摩羯”和“温比亚”等台风影响,产生了严重洪涝灾害,给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响,一些村庄损失严重。为确保按时完成全市15个迁并重建村庄的建设工作,我局积极组织国内一流志愿者设计团队抓紧进行规划编制工作。

为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坚持村居设计“坚固、实用、美观、绿色”原则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为提高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规范性,我局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潍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抗洪救灾与恢复重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的原则,科学编制迁并重建村庄规划。规划要与县市域规划、镇规划相统筹,合理提升乡村空间组织、基础设施和生产力布局,建设“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相互融合、“一产二产三产”三产融合发展的新型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家园重建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生产恢复与产业振兴相结合;近期选址与村庄中远期规划相结合;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相结合;村庄建设与山水林田湖草保护相结合。

二、迁并重建村庄规划选址

迁并重建村庄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各县市区受灾乡镇实际情况、土地利用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等进行充分调研和科学选址。

新村选址要避开生态脆弱和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震活动断层等易发生灾害的区域,并对新址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水源地和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农田林地等要素进行调研分析形成报告。

对迁并重建村庄的选址要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并进行专家论证。根据村庄建设适宜性评价综合结果,合理确定村庄安置选址,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农村。

三、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一)灾害损失情况

1.房屋破坏程度和数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工农业生产设施与商贸流通设施受损程度和数量,农用地毁损程度和数量等。需要提供的房屋数量,需要恢复重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需要恢复重建的生产设施,需要整理和复垦的农用地等;

2.需要安置的户数及人口数量,需要救助的伤残人员数量,需要帮助的孤寡老人及未成年人的数量;

(二)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着重完善使用功能,优化布局,推进标准化建设,教育、卫生、养老、文体等设施配套齐全、服务规范、管理有序。迁建改造村庄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优先安排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迁建改造,规划规模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

每个迁并重建村居应至少配建一处综合服务中心。原则为独立建筑,以2-4层为宜。综合服务中心应结合村民需求,整合社区和村级行政办公、党建活动、便民服务、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服务功能,首层一般设置不少于平方米的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服务中心位置适宜,实现居民在5分钟以内可达。

每个迁并重建村居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总面积不小于平方米标准配备一处老年服务中心,配套日间照料、失能老年人托养、居家养老服务等功能。

每个迁并重建村居居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中心绿地设置内容与最小规模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建议重建村居设置独立幼儿园,幼儿园布局应独立占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且重建村居应规划户外活动和健身场地,面积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市政基础设施

按照“经济实用、有效可行、同步建设、完善配套”的原则,规划建设与人口规模、村民生活需求相适应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要实现村庄路网“户户通”,迁并重建村庄道路路面宽度不小于6米,组团路面宽度不小于5米,宅间路路面宽不应小于4米。村庄道路原则为混凝土或沥青路面,宅间路可因地制宜选取块状铺装材料。村庄与外部道路连接公路等级不低于四级公路标准,远期规划应预留拓宽用地。

规划要贯彻落实“海绵城市”理念,排水管网要满足雨污分流的要求,雨水蓄滞可用、排放畅通,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积极推广沼气、天然气、太阳能、空气源及地源热泵等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应用;相对集中的公用建筑和学校宜采用空气源及地源热泵供暖制冷。

(四)产业规划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政策和就业需要,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机结合,合理安排受灾企业的迁并重建或关停并转。

(五)市场服务体系

优先迁建改造对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和恢复生产具有重要作用的市场服务设施,重点恢复村庄集市和村庄便民商业等,恢复市场服务体系基本功能。对规模达到户以上的重建村居按照每千人㎡以上标准配套商业用房。

(六)防灾减灾和生态修复

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抓紧治理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点。有计划地开展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的恢复重建。新建村居可采取明渠、暗渠、管道或自然河流等形式完善排水措施,有条件的可进行环村水系建设,并结合低洼处建设相应规模的调水蓄水湾塘。为保证新建村居再次避免洪涝灾害,对周边农田生产方式和产业布局进行优化,增加排水设施规划和建设,避免形成集中径流,危及村居和农业设施安全。

(七)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应遵循经济、适用、美观、绿色、安全、利于生产的原则,采用院落组合、街坊组团等多形式灵活布置,科学选择建筑形式,体现地方乡土特色,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杜绝出现千村一面。具体设计可参照《潍坊市村居灾后重建技术要求》。迁并重建村庄应因地制宜采取平房、低层联排住宅、多层住宅等多种形式,满足村民的不同安置房屋类型需求。不鼓励建设高层住宅。低层联排式农居控制在2—3层,单元式住宅不超过6层。建筑屋顶宜采取坡屋顶形式。日照标准要大于当地标准。按照一户一辆标准配建停车设施。

建筑风貌要与当地自然环境、地域文化特色相协调。建筑结构应满足抗震、防火等设计要求。要充分利用太阳能、地源热泵、沼气等便利和成熟的节能技术,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和绿色建筑建设。

(八)村庄环境整治

引导灾后迁建改造村庄成为乡村振兴村庄建设示范点,结合《潍坊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围绕农村能源结构优化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完善工程,建设生态宜居村庄。

四、主要规划成果

现状分析类图纸,包括:村域行政界线图、村域灾害损失示意图、村域自然资源环境现状图、村域用地现状图。

规划类图纸,包括:建设适宜性评价图、产业发展图、空间管制图、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村庄发展指引图、用地布局图、基础设施规划图、公共设施规划图、道路设计规划图等图纸。

建筑类图纸,包括建筑平面图、建筑立面图、建筑剖面图、建筑工程施工图等图纸。

施工图纸,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热力、燃气及道路等施工图纸。

规划可以结合所在村的特点增减必要的其他图纸。

五、规划实施保障

(一)强化规划编制跟踪

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村庄规划,应当吸收有关部门、专家参加,并充分听取灾区受灾群众的意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要充分尊重灾区群众意愿,尊重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尊重当地民风习俗。重大事项应当组织有关方面专家进行专题论证。

(二)结合政策支持

与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密切结合,特别是紧密结合财税、金融、土地、产业、就业等政策,制订更加具有实际操作实施的规划方案。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文化、自然等因素,把灾区恢复重建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把重建家园与美丽村居建设相结合

(三)严肃规划实施

灾后恢复重建村庄规划,是村庄进行灾后恢复重建的基本依据,应当及时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批准公布的灾后恢复重建村庄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修改、其他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需要修改的,或者因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修改的,由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意见,报上级部门批准。

迁并重建村庄规划,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新址进行论证,听取公众意见,对规划成果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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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灾后整治提升村庄规划指导意见

近期,潍坊市受“摩羯”和“温比亚”等台风影响,产生了严重洪涝灾害,给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响,一些村庄损失严重,需要整体迁并重建,而还有部分村庄的农房遭受损坏,整村不需要搬迁,可在原村址上进行整治提升。为确保按时完成整治提升村庄的规划建设工作,我局积极组织国内一流志愿者设计团队抓紧进行规划编制工作。

为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坚持村居设计“坚固、实用、美观、绿色”原则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同时为提高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规范性,我局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潍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抗洪救灾与恢复重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地区乡村灾后整治提升的成功经验,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的原则,因地制宜,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中心,科学编制整治提升村庄的规划。合理提升乡村空间组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相互融合、“一产二产三产”三产融合发展的新型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1、深入调研、全面梳理。认真做好灾害评估、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等前期工作,在全面调研、科学论证、合理避让灾害隐患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社会、自然地理、生态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科学制定灾后村庄整治提升规划。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统筹各种因素的情况下,优先整治提升乡村损坏居民住房和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加大村史馆、党建室、便民服务、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文化娱乐、停车(场)设施、公共绿地、市政设施、防灾排洪等规划建设力度。

3、保护生态、体现特色。灾后乡村整治提升要把保护生态环境和清洁能源应用放在重要位置,将村庄建设与山水林田湖草保护相结合,与促进本村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提升乡村生活品质。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古树、古井和特色街巷加大保护力度,体现村庄历史文脉和文化特色。

二、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一)灾害损失情况

1.房屋破坏程度和数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工农业生产设施与商贸流通设施受损程度和数量,农用地毁损程度和数量等。需要提供的房屋数量,需要恢复重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需要恢复重建的生产设施,需要整理和复垦的农用地等;

2.需要安置的户数及人口数量,需要救助的伤残人员数量,需要帮助的孤寡老人及未成年人的数量;

(二)居民住房

把整治提升农村居民住房摆在突出和优先的位置,先行开展农村住房恢复建设。尽快完成房屋及建筑物受损程度鉴定,明确维修加固和建设任务。对倒塌或受损严重无法修复的住房,统一进行规划选址,选址要避开生态脆弱和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震活动断层等易发生灾害的区域,确保村庄布局合理、规范。新建房屋要与当地自然环境、地域文化特色相协调,体现乡村风貌。建筑结构应满足抗震、防火等设计要求。

(三)公共服务设施。

优化布局,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建筑质量。优先安排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修复,严格执行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恢复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加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修复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残疾人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设施。

每个整治提升村庄应至少配建一处综合服务中心。原则为独立建筑,以2-4层为宜。综合服务中心应结合村民需求,整合社区和村级行政办公、党建活动、便民服务、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服务功能,首层一般设置不少于平方米的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服务中心位置适宜,实现居民在5分钟以内可达。有条件的配建集中停车设施,面积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每个整治提升村庄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总面积不小于平方米标准配备一处老年服务中心,配套日间照料、失能老年人托养、居家养老服务等功能。

每个整治提升村居结合实际情况建议设置独立幼儿园,幼儿园布局应独立占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且重建村居应规划户外活动和健身场地,面积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市政基础设施。

按照“经济实用、有效可行、完善配套”的原则,建设与人口规模、村民生活需求相适应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要实现村庄路网“户户通”,重点恢复主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邮政设施。村庄主要道路路面宽度原则上不小于6米,建议采用混凝土或沥青路面。宅间道路应不小于4米,可因地制宜采用砖石、卵石、沙土等路面。

加快市政公用设施整治提升,贯彻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增强供水、排水能力,排水管网要满足雨污分流的要求,雨水蓄滞可用、排放畅通,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配套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对户以上的村庄至少建设一座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三类标准以上的公共厕所。各类基础设施的整治提升要把恢复功能放在首位,根据地质地理条件和城乡分布合理调整布局,并与当地现行规划相衔接,远近结合,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紧紧抓住农村能源革命这一重要的着力点,坚持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积极推广沼气、天然气、太阳能、空气源及地源热泵等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应用;相对集中的公用建筑和学校宜采用空气源及地源热泵供暖制冷。

(五)市场服务体系。

加快恢复市场服务体系基本功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提高市场供应能力。恢复重建集贸市场、商业网点和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加快重建金融机构基层网络,全面恢复金融服务功能。对规模达到户以上的整治提升村居按照每千人㎡以上标准配套商业用房。

(六)地方特色产业。

在严格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抓紧恢复灾区各类生产设施,努力拓宽就业渠道,提高群众收入水平。结合发展绿色有机产品的需要,优化农业发展布局,恢复提升生产能力。加快修复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防灾减灾和生态修复

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抓紧治理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点。有计划地开展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的恢复重建。整治提升村居可采取明渠、暗渠、管道或自然河流等形式完善排水措施,有条件的可进行环村水系建设,并结合低洼处建设相应规模的调水蓄水湾塘。为保证村居整治提升后再次避免洪涝灾害,对周边农田生产方式和产业布局进行优化,增加排水设施规划和建设,避免形成集中径流,危及村居和农业设施安全。

(八)村庄环境整治

引导提升改造村庄成为乡村振兴村庄建设示范点,结合《潍坊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围绕农村能源结构优化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完善工程,建设生态宜居村庄。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应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中心,以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突出地方特色,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大拆大建,体现乡村风貌。

三、主要规划图纸

现状分析类图纸,包括:村域行政界线图、村域灾害损失示意图、村域自然资源环境现状图、村域用地现状图等。

规划类图纸,包括:建设适宜性评价图、产业发展图、空间管制图、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村庄发展指引图、用地布局图、基础设施规划图、公共设施规划图、道路设计规划图等图纸。

规划可以结合所在村的特点增减必要的其他图纸。

四、规划实施保障

村庄整治提升规划是灾后乡村整治提升的基本依据,应当及时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批准公布的灾后村庄整治提升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修改、其他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需要修改的,或者因整治提升工作需要修改的,由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意见,报上级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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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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