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网讯红河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五个一批”工作载体新闻发布会28日下午在红河会堂发布。中共红河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张涛就“查处一批问题”的情况作新闻发布,他将15个方面查处的20类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张涛介绍,红河州委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明确要求,要聚焦“四风”,从严查处一批漠视群众关切、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面貌、新作风,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按照州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红河州纪委制定了“查处一批问题”实施方案,于年3月31日召开“查处一批问题”工作交办会,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强化分解了工作任务。全州“查处一批问题”以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15个方面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主要是:1.医疗卫生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2.教育系统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3.城乡低保、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违规操作问题;4.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等环节的违规违纪问题;5.行政执法部门违规执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问题;6.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7.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问题;8.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9.对州委、州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不力等问题;10.作风漂浮、效率低下等问题;11.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腐败问题;12.按照“抓早”、“抓小”要求要着力整治的“四风”问题;13.“小官大贪”的问题;14.建筑工程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15.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为确保“查处一批问题”顺利开展,红河州纪委细化分解了工作任务,建立了线索排查机制,公开信访举报方式,动员群众参与,统筹整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力量,通过运用专项查办、明察暗访、集中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查处力度,“查处一批问题”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医疗卫生系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医院院长杨明辉,利用药品供应商账户设立单位“小金库”,收取药品供应商让利返点资金。红河州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医院党支部书记李晓奇,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现金26万元。石屏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二、教育系统行风方面的问题 3.河口县职业高级中学校长段永能,套取培训费等资金用于该校账外账使用等问题。目前,河口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其党政纪立案调查;河口县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黄绍斌,将元订书回扣款占为己有,套取公款元占为己有。河口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三、民生资金违规操作等方面的问题 4.红河县乐育乡民政所所长杨晓明,私设小金库,涉嫌贪污孤儿补助金、五保金以及其它公款。目前,红河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其党政纪立案调查,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红河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流动办主任李福安,贪污社会抚养费。目前,红河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其党政纪立案调查。 四、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 6.原开远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启文利用分管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及开远市小龙潭“五期”搬迁项目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目前,红河州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其党政纪立案调查,并按组织程序免去其党政职务,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弥勒市少数乡镇卫生院院长,在职工廉租房建设过程中,非法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弥勒市卫生局党委决定给予朋普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武莉吉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处分。虹溪镇卫生院院长李云伟收受贿赂13.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弥勒市卫生局党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李云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西二镇卫生院院长李树武收受贿赂9.8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弥勒市卫生局党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李树武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五、执法部门存在的问题 8.个旧市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科员李宏,失职渎职,对辖区内利用电子游戏机赌博问题突出负有重要责任。个旧市公安局决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9.弥勒市公安局弥阳派出所民警刘壮,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弥勒市公安局党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记过处分。 六、以各种名义违规使用公款等问题 10.建水县供销社党委副书记、主任喻利平,党委书记向永林,纪委书记王洪兴,两次利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游玩,共计花费公款2.25万余元。建水县纪委决定给予喻利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向永林、王洪兴党内警告处分,建水县委决定给予3人免职处理。 七、违反公务用车管理问题 11.建水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杨建荣,年清明节期间驾驶警用车辆上坟。建水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水县委决定给予其免职处理。 八、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 12.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政委周春文、二大队队长谢明、四大队队长李征容、管理科副科长涂红飞等人,在值班备勤期间,相互邀约打扑克赌博。红河州纪委决定给予周春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州司法局党委决定给予其余3人党内警告处分。 九、“美丽家园”建设过程中基层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 13.元阳县攀枝花乡保山寨村党总支副书记普汉英,在“美丽家园”建设中向农户索要申报好处费,滥用职权违规发放补助资金。元阳县攀枝花乡党委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效率低下,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等问题 14.年4月1日,蒙自市公安局民警在“李某某家被盗一案”接处警过程中,态度冷漠,工作不力、服务不到位,导致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州委政法委责成蒙自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樊同贵向蒙自市委、州公安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责成蒙自市公安局对有关责任民警按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全市;在全州政法系统内对蒙自市公安局进行通报批评。 蒙自市公安局党委责令责任民警赵如亮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调整其工作岗位;责任民警杨旭被调整其工作岗位;对刑侦大队中队长龙江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刑侦大队大队长徐斌、教导员孙建弘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副局长谈任雷、李毅向局党委作出检查。 十一、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腐败问题 15.绿春县民政局原局长马批沙,在任县民政局局长期间,指使财务人员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在账外坐支,在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目前,绿春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其党政纪立案调查,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小官大贪”问题 16.蒙自市文澜镇起龙三社党支部原书记赵根蒂,在该社预留地开发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收受房地产开发商好处费余万元。目前,蒙自市纪委决定对其党纪立案调查,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建筑领域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17.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管理站站长周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贪污43.32万元。开远市政府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十四、土地资源交易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18.建水县面甸镇马料河村委会党总支书记李文富,在建水县燕子洞风景区及燕子洞站前广场和进站道路征地过程中,私自套取征地补偿款以及集体土地征地款。目前,建水县纪委决定对其党纪立案调查。 19.元阳县南沙镇党委书记何春绿,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小庆,副镇长朱智3人利用职务之便虚增征地拆迁面积套取征地拆迁款予以贪污,收受贿赂。目前,元阳县纪委决定对何绿春等3人党纪立案调查,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纪律松弛、不务正业等方面的问题 20.年4月8日,州、县(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47个督查组,对全州25个乡镇、个州、县市职能部门以及服务窗口,开展暗访督查,发现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州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存在组织纪律涣散、内部管理松懈,少数干部职工不遵守工作纪律,不按时上班等突出问题;13个县市中,均发现少数干部职工上班时间迟到、上班时间玩游戏、看娱乐节目、炒股等违反工作纪律的突出问题。州纪委已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违纪人员及责任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全州通报批评等处理。各县市纪委已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理。 张涛最后强调: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以上典型案例的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改进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从自身改起、从具体事情抓起,坚决纠正“四风”。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查处一批问题”工作成果。 张涛欢迎新闻媒体、全州广大人民群众,继续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共同推动“查处一批问题”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取得人民满意的实效。 (首席记者任锐刚) 点击下方的“阅读原文”可进入新广网微社区与中科治白癜风疗效更显著北京白癜风去哪治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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