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项费用下调买房再迎大利好 两部门新规:住房转让手续费降了1/3减负40亿元 据新华社电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4日向社会公布了重新审核后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确保道路占用费等收费项目在公众监督下收得明明白白。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此次公开相关收费项目,旨在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推进国家收费清理改革。 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自今年10月15日起,决定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等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并延长专利年费减缴时限。据介绍,此次降低12项收费标准,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40亿元。 ■部分调整项目1房屋转让手续费 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明确新建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缴纳,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和受让双方各承担50%。非住房转让手续费的收取范围、对象和方式,按照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房屋登记费 明确房地产登记机构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可加收证书工本费。不动产登记收费政策明确后,房屋登记收费统一按不动产登记收费政策执行。 3考试考务费 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实施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由其所属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向地方相关考试机构收取考务费,地方相关考试机构向报名参加考试人员收取考试费。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包括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十多类项目。 两部门明确,所有收费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或省级价格、财政部门根据权限另行制定。收费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并自觉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多征、减征、免征或缓征收费等行为的,将依法处理。 转载于网络 版权说明: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谢谢! 儿童转移因子口服溶液北京有治疗白癜风专业医院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anshuixzx.com/jsxzp/117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