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9/5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近日,建水法院运用简单的电话沟通、短信调解的方式,为一名当事人追回了被占用多年的山庄。

年1月1日,原告黄某、王某与被告何某签订了《山庄租用协议书》,租用期限为10年,即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0日止,但租赁期间被告何某未足额支付租金,原告于年起诉到建水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所欠租金。经法院做工作后,双方于年4月18日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租金和利息8.96万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仍未支付,后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但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因被告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年6月1日,该案恢复执行,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告于年12月30日前分期支付被告13万元,原告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案件终结执行。然而,原告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后,被告并未履行双方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仍一直未支付所欠租金及利息。

由于被告何某一再违约,年1月14日,原告不得已再次向建水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山庄租用协议书》,并要求被告搬出山庄,支付违约金。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被告何某,了解到被告在外地因疫情不能回建水,于是用电话与原、被告沟通,分别告知双方相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并多次通过电话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释法明理,将调解方案以短信形式发送给双方当事人,最终被告同意解除合同并搬出所占用山庄的房屋及土地,拆除架设的电线,原告也不再要求被告支付租金和利息。

与被告短信沟通

由于疫情期间被告在外地无法回建水,被告委托了其父母作为代理人与原告签订协议,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父亲身患疾病不能外出,所以驱车往返两地,最终促成双方成功签订调解协议,原告被占用多年的山庄终于“完璧归赵”。

与原告沟通确

定调解协议

与被告沟通确

定调解协议

疫情阻断了道路,但阻断不了沟通。疫情期间,建水法院的法官们灵活运用网上立案、云上开庭、远程视频开庭、电话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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