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7/2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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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镇中心学校城区和周边学校

年新生入学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根据《建水县教育局关于同意临安镇中心学校城区和周边小学招生范围划分方案的批复》(建教复〔〕1号)和《临安镇中心学校城区和周边小学招生范围划分方案》,结合本镇实际,现就我镇城区及周边学校一年级的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根据《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适龄儿童入学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入学,规范守纪;

(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三)阳光招生,接受监督;

(四)加强统筹,严格报备

(五)学校班额相对均衡。

二、招生计划

年9月城区及周边学校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学校

班级(个)

学生(人)

备注

建水一小

10个

建水三小

3个

建水四小

8个

建水五小

4个

碗窑小学

1个

50人

永善小学

4个

小麦厂小学

1个

50人

洪庙小学

2个

合计

33个

城区及周边8所小学年秋季学期一年级计划招33个教学班,每班按50名学生计算,共计划招收名新生。

三、划片方案

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划片与往年相同,招生对象指《临安镇中心学校城区和周边小学招生范围划分方案》中《建水县临安镇域区及周边九校招生范围划分图》区域内常驻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建水一小崇文校区、崇正校区办学模式不变。具体如下:

(一)建水一小:清远路延长线以北,清远路与建水大道交叉处起至建水大道与泽园路交叉处止以北,泽园路与迎恩路交叉处起至青云路与迎恩路交叉处止路段以北区城。

(二)建水三小:迎恩路、仁和路、迎晖路、朝阳南路、北正街、北正路交叉后围成的内部区域

(三)建水四小:清远路与朝阳北路交叉点起以北清远路段东南区域,朝阳北路与清远路交叉点起以西朝阳北路段西北区域。建水大道、清远路、泽园路、朝阳北路、觐光街交叉以内区域。建水大道、北正路、朝阳北路、清远路四条街道交叉后围成的内部区域。

(四)建水五小:朝阳北路与北正路交叉点起以南区域,国道与阜安路交叉点起以西国道路段以北区域,北正街向南延伸与朝阳南路交叉点止路段以西区域,阜安路与国道交叉点起以北阜安路路段以西区域。

四、入学条件

年3月31日前出生,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适龄儿童。

五、入学程序

(一)拟入学新生摸底

年6月20日-25目:由临安中心学校学前办组织各幼儿园对拟入学学生情况进行摸底。

(二)新生报名登记时间及地点

1、新生报名登记时间:年8月25日,各学校对符合本校招生区域的不同类别学生资料进行查验登记,同一名学生只能在一所学校报名。类别如下:

第一类学生(8月25日8:30-11:30):学校招生区域内户口所在地与有房产权的居住地一致的适岭儿童,简称“有房有户”。子女户口和住地皆随父母的优先,子女户口和住地皆随父母以外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其次。

第二类学生(8月25日14:30-17:30):学校招生区域内有房产权的居住地与户籍不一致的适龄儿童,简称“有房无户”。父母双方或一方房产证优先,租赁住宅或租赁经营商铺不包含在内。

第三类学生(8月25日8:30-11:30,14:30-17:30):外来经商或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简称“无房无户"。户口随非直系亲属且无就读居住地房屋主权的适龄儿童(简称“有户无房”)归入第三类。

2.新生报名登记地点

符合建水一小、建水三小、建水四小、建水五小、碗窑小学、永善小学6校(简称"城区6校”)招生区域的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在指定时间段到对应学校报名登记,其中建水一小报名地点为崇文校区(盛世临安)。

租房在“城区6校”招生范围内的第三类学生到临安中心学校办公室报名登记。由临安镇中心学校按照《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水县进城务工子女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政发()22号)精神,在学校学位允许范围内协调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

符合小麦厂小学、洪庙小学招生区域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学生8月25日到对应学校报名登记。

(三)报名登记情况汇总

年8月25日报名登记结束,各小学将报名情况报临安镇中心学校汇总。

年8月27日,监护人到各自登记学校查看公告,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同一名学生只发放一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不得跨区域择校。9月2日一年级新生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9月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六、报名登记时需提供材料

符合学校招生范围第一类学生(有房有户)、第二类学生(有房无户)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户口簿;

2.与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房产证未办理完成的提供购房合同或政府拆迁安置协议);

3.入学儿童父母身份证;

4.儿童预防接种证。

第三类学生(无房无户和有户无房)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户口簿;

2.入学儿童父母身份证;

3.父母暂住证;

4.父母租房协议(租房期限在1年以上的);

5.父母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

适龄儿童无户口、身份证号的,需补齐手续方可办理入学登记,以便建立学籍。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取消在辖区内的入学资格。

七、本(通告)解释权归建水县临安镇中心学校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咨询.

以上通告来源于建水县临安镇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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