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1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有新闻的地方,就有《微语个旧》

红河州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十二)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于年6月5日进驻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已陆续交办。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举报件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认真查处,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省第14批转办我州的3件转办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D53000006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开远市环城路旧寨村旁边米左右,有一个免烧砖厂,每天生产时,噪音非常大,噪音严重扰民,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

(二)转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年6月18日收到转办件后,坚持“举报问题交办不过夜”原则,第一时间交办开远市,并要求开远市委、市政府认真履职,及时处理,抓好转办件的案件查办,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和“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和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主动整改。要逐级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环境保护举报问题不折不扣得到查处、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6月18日,开远市在收到D53000006号转办件后,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普树华为督办领导,市工信局为案件办理主体,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环保局、国土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乐白道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属实。

(四)整改措施

年6月19日,开远市工信局约谈了开远市青芹免烧砖厂经营者赵青,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开远市安监局下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开安监检记〔YJ〕44号)产。

二、D53000006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红河州开远市河滨路凤凰山水小区旁边木花果村有家餐馆叫红城缘,油烟、噪音(抽油烟机声音、猛火灶声音)对凤凰山水小区居民带来严重影响,只要一炒菜油烟就往小区里走,去年省环保督查来的时候他们没经营,也曾多次反映但无果,希望督察组能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

(二)转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年6月18日收到转办件后,坚持“举报问题交办不过夜”原则,第一时间交办开远市,并要求开远市委、市政府认真履职,及时处理,抓好转办件的案件查办,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和“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和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主动整改。要逐级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环境保护举报问题不折不扣得到查处、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6月18日,开远市在收到红D53000006号转办件后,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普树华为督办领导,市环境保护局为案件办理主体,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场监管局、乐白道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四)整改措施

1.年6月19日,开远市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对开远市红城缘精品私房菜馆木花果店法人钟德海进行了约谈。

2.开远市红城缘精品私房菜馆木花果店法人钟德海向市环保局提交了《红城缘餐厅噪音、油烟整改措施》。一是将厨房玻璃窗、玻璃墙体拆除,改为砖混墙体,最大限度减小厨房噪音对外传播。二是把加装有油烟净化器的排烟管道搬离至离小区最远处的东南方向,并加盖隔音房。三是更换油烟净化器,提高净化效果。目前,开远市红城缘精品私房菜馆木花果店已拆除餐馆北面玻璃窗、玻璃墙体,正在砖砌砖混墙体,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D53000006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红河州建水县水打营村、白家营村、高营村有多个良田采砂点(分别是3家、2家、2家),田地里采砂情况突出,现在是插秧期间没有在采,一般是秋收后开采,现场能看到采空区和相关设备,该情况已经10多年了,投诉人称现在采空区看上去就让人感觉害怕,更让人气愤的是水打营村有两家采砂点为了节约回填成本,将建筑垃圾回填至采空区,曾多次反映,但无果,投诉人认为该行为属非法占有农用地、非法采矿,并且持续了10多年,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但县政府、县公检法、县国土局对该行为没有做实质的打压,只是简单的到现场看一下、管一下就回来。

(二)转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年6月18日收到转办件后,坚持“举报问题交办不过夜”原则,第一时间交办建水县,并要求建水县委、县政府认真履职,及时处理,抓好转办件的案件查办,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和“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和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主动整改。要逐级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环境保护举报问题不折不扣得到查处、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6月18日,建水县在收到D53000006号转办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由常务副县长杨永明任督办领导,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局长李强为责任领导,组成工作组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四)整改措施

1.建水县国土资源局联合西庄镇对水打营村李士兴洗砂点、白家营村鄢永富、杨建忠采砂点、高营村张士康和张士喜采砂点进行取缔,共查扣机械设备挖机3台、装载机2台,拆除工棚3间,没收采出的田砂余方,没收采砂设备柴油机头14个。

2.年6月19日,建水县国土资源局对水打营村李士兴洗砂点立为“涉嫌破坏耕地案”查处,对白家营村鄢永富、杨建忠采砂点、高营村张士康和张士喜采砂点立为“涉嫌破坏耕地案、涉嫌无证采矿案”查处。

3.年6月22日,县国土资源局对西庄镇水打营村、白家营村周边非法采砂的当事人,分别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上述3件转办举报件的调查核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详见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26日

红河州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十三)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于年6月5日进驻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已陆续交办。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举报件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认真查处,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省第15批转办我州的10件转办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D53000006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投诉人反映个旧市大屯镇甲介山社区,大屯锡矿下属单位,温州二井公司将生活垃圾倾倒在二井公司东侧山上,20吨以上,于17日用土进行了覆盖,现场还能看到新鲜的土。该社区满成墙材公司(生产建材),傍晚开始,锅炉产生的粉尘、烟囱排放的烟尘,无组织排放的化学废气,呈硫酸味,对环境造成污染。

(二)转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在红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年6月19日省环保督察办转办后第一时间交办个旧市办理,并要求个旧市委、市政府坚持“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整改查处到位。

6月19日,个旧市在收到D53000006号转办件后,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由个旧市政府党组成员、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王洪任督办领导,大屯镇政府牵头,镇长邓海龙为责任领导,市环境保护局、安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信局、大屯镇、大屯锡矿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四)整改类型

长期整改。计划于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五)整改措施

1.年6月20日下午,温州二井建设有限公司驻云南锡业公司施工处于将用土覆盖的垃圾清运完毕,运到个旧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其出示的处理单据显示,此次处理垃圾重量为6.89吨。现场设置“墙外禁止乱扔垃圾”警示牌,统一摆放垃圾桶作为临时堆放点。6月23日完成对料场的封闭、喷淋设施安装以及道路低凹部分的平整工作。

2.年6月20日,大屯镇对红河州满城墙体建材有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完善有关环保手续,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不得正式投入生产。

二、D53000006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弥勒市鸿雁家园小区有住户在公共装饰阳台安装空气能热水器,发出嗡嗡噪音,影响住户休息并存在安全隐患,住建局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向物业公司下达文件要求督促业主拆除,但安装空气能的业主不执行,投诉人希望督察组相关职能部门彻底解决问题。

(二)转办情况

红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年6月19日省环保督察办转办后第一时间交办弥勒市办理,并要求弥勒市委、市政府坚持“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整改查处到位。

6月19日,弥勒市在收到D53000006号转办件后,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由副市长钟俊峰任督办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公安局、安监局、弥阳镇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四)整改类型

立行立改。已于年6月20日完成整改工作。

(五)整改措施

1.由弥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弥阳镇等成员单位分别走访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空气能热水器业主及信访投诉人,做好思想工作,争取理解,配合做好整改工作。经弥勒市分管领导多次到现场进行指导,有关部门协调做工作9次,多次研究变更整改方案,鸿雁家园小区C1住户最后同意物业公司将空气能热水器压缩机搬迁至自家南面全封闭卧室阳台上。

2.年6月20日,鸿雁家园小区C1住户已将空气能热水器压缩机搬迁至自家南面全封闭卧室阳台上,已全部完成整改,彻底消除噪音对B1住户的影响。

三、D53000006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红河州石屏县宝秀镇茴水硅石矿山,该矿山开采产生的废土流入农田,造成农作物经济损失。同时,投诉人认为该矿山在生态保护红线以内。

(二)转办情况

红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年6月19日省环保督察办转办后第一时间交办石屏县办理,并要求石屏县委、县政府坚持“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整改查处到位。

6月19日,石屏县在收到D53000006号转办件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由县政府副县长文武为督办领导,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县环境保护局、水务局、林业局、安监局、宝秀镇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不属实。

四、D53000006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红河州建水县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产生的废料(主要含纤维、碳酸钙)未按照法规要求进行处置。

(二)转办情况

红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年6月19日省环保督察办转办后第一时间交办建水县办理,并要求建水县委、县政府坚持“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整改查处到位。

6月19日,建水县在收到D53000006号转办件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由常务副县长杨永明任督办领导,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局长王立辉为责任领导,及时组成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不属实。

五、D53000006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小芭蕉村,红河州州建砖厂,取土毁坏林木,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希望督察组督促砖厂恢复被破坏的林区。

(二)转办情况

红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年6月19日省环保督察办转办后第一时间交办个旧市办理,并要求个旧市委、市政府坚持“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整改查处到位。

6月19日,个旧市在收到D53000006号转办件后,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汪霞任督办领导,鸡街镇政府牵头,镇长林海涛为责任领导,市环境保护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工信局、鸡街镇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不属实。

六、X53000006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对X53000006号案件处理结果极其不满意,云南群星化工有限公司采用的陈化床实际上就是平炉,系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

(二)转办情况

红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年6月19日省环保督察办转办后第一时间交办建水县办理,并要求建水县委、县政府坚持“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整改查处到位。

6月19日,建水县在收到X53000006号转办件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由常务副县长杨永明任督办领导,具体由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局长王立辉为责任领导,组成工作组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不属实。

七、X53000006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对建水县环保局回复的X53000006号案件办理情况不满意。一是举报者要求组织业内专家对“陈化床”进行鉴定,评估其对环境的损害;二是群星公司粉尘污染,废水污染严重,居民经常看见红水外排,对此环保局查处不力;三是要求群星公司公开停止使用烧锅寨渣场后废渣的产生量和走向;四是要求群星公司承担烧锅寨、二分厂环境修复责任,政府关停该公司,当地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

(二)转办情况

红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年6月19日省环保督察办转办后第一时间交办建水县办理,并要求建水县委、县政府坚持“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整改查处到位。

6月19日,建水县在收到X53000006号转办件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由常务副县长杨永明任督办领导,具体由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局长王立辉为责任领导,组成工作组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不属实。

八、X53000006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对建水环保局的X53000006号举报件处理结果不满意,当地环保局还在继续渎职,企业仍在敷衍整改,仍在违法生产和排污。1.当地环保局和群星公司还在敷衍督察组,群星公司现在还在违法生产、违法排污,强烈要求群星公司无固废处置措施前停产整顿。2.强烈要求群星公司承担应有法律责任,修复被污染环境。3.强烈要求委托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在群星公司生产现场取样鉴定废渣苛化渣。4.群星公司向黑作坊转移的固废有吨左右,建水县环境局调查处理结果不实,强烈要求建水县环保局依法作为,从严处理违法企业和个人。5.群星公司应公开二分厂运回废渣数量和年3月以来废渣生产量(按照产量计算),并公开这些渣的流向。强烈要求无合法、有效处置措施前一律停产。

(二)转办情况

红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年6月19日省环保督察办转办后第一时间交办建水县办理,并要求建水县委、县政府坚持“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整改查处到位。

6月19日,建水县在收到X53000006号转办件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由常务副县长杨永明任督办领导,具体由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局长王立辉为责任领导,组成工作组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不属实。

九、X53000006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该信件针对群星化工有限公司的环境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在群星化工没有合规的固废防治措施前,应该对其停产整治。二是环保局应该公开群星公司的废渣产生量和废渣的去向。三是被污染场地治理、环境恢复的问题,群星公司应该承担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解决渗滤污染土壤和水体,解决扬尘污染空气,解决垮塌污染水体和土壤,“三防”措施必须切实到位。四是环保局及相关干部有问题,要真正整治群星的污染问题,必须打掉后面的保护伞。

(二)转办情况

红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年6月19日省环保督察办转办后第一时间交办建水县办理,并要求建水县委、县政府坚持“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整改查处到位。

6月19日,建水县在收到X53000006号转办件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由常务副县长杨永明任督办领导,具体由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局长王立辉为责任领导,组成工作组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不属实。

十、X53000006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建水县环保局对X53000006号举报件调查结果不实。群星化工有限公司的粉尘污染、废水污染、固废污染反复发作,建水县环保局调查、整治走形式主义,监测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请求:关停群星化工有限公司,并承担被污染环境的修复责任。

(二)转办情况

红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年6月19日省环保督察办转办后第一时间交办建水县办理,并要求建水县委、县政府坚持“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整改查处到位。

6月19日,建水县在收到X53000006号转办件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由常务副县长杨永明任督办领导,具体由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局长王立辉为责任领导,组成工作组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不属实。

上述10件转办举报件的调查核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详见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27日

编辑/假如莎李沁玲

欢迎光临微语小屋/06/28习近平《三十讲》讲了什么,怎么讲的?我省公布环保督察“回头看”第十二批办结案件云南各地各部门加大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力度及持续加大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投诉转办件责任追究力度云南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二十)云南省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十六)(十七)(十八)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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