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7/3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建水县人民法院

招录行政辅助人员、辅警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促进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及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5人、辅警4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行政辅助人员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辅警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从事行政辅助、辅警工作。(以上招录岗位均属于非在编临时聘用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行政辅助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年4月30日),有法院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学、文秘、计算机、行政管理、会计专业,有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和表达能力,且能熟练运用电脑;

4.建水县户口或直系亲属为建水户口;

5.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需经原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辅警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2.具有高中及其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年4月30日),其中男性身高不低于CM,女性身高不低于CM。

4.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工资及相关待遇

(一)试用期2个月,工资元(不缴纳任何保险);

(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工资按照每月元执行,按规定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依照扣缴比例全额从元中扣缴。

五、招录程序及报名时间

(一)行政辅助人招录程序

1.计算机能力测试:对文字录入、排版、表格制作等进行实际操作测试;

2.面试:根据计算机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计算机测试合格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总分分,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3.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分数确定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体检由县(市)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5.聘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建水县福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限为二年一聘)。

(二)辅警招录程序

1.辅警采取体能测试、面试方式进行,总分分,体能测试占30%,面试占70%。

2.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分数确定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体检由县(市)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聘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建水县福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限为二年一聘)。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年5月5日—5月10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建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人:曾老师,李老师。联系(办公室)。

(四)报名须知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退伍军附《退伍证》,两张1寸免冠近期照片,到建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五楼室)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

建水县人民法院

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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