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9[招项]-0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中天华府三期主体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万元,招标人为建水侨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2总投资:约10亿,招标规模:约2亿,详见工程量清单;建筑面积:面积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天华府三期主体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天华府三期主体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证照(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或其他组织 证照);分公司报名参加投标的,须由总公司授权。 3.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度(年—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年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 3.4信誉要求:近三年(年至今)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 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谈判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 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近三年(年至今)未发生过安全责 任事故。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至今)完成过至少3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资质 范围内承担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 工验收证书)为准)。 3.6项目经理:拟派往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有效合格的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 证(建筑工程专业)及其对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近三年完成过至 少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资质范围内承担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 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3.7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自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须提 供企业近三年在全国范围内的信用情况及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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