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9/7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近日,建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摩托车驾驶员和乘车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同时,为了提高摩托车驾驶员和乘车人的安全意识,预防道路事故的发生,为骑乘摩托车民众安全保驾护航,大队出资上万元定制了顶安全头盔和份交通安全宣传常识手册,向摩托车驾驶员和乘车人免费发放。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建水交警把城郊结合部、城区主干道作为整治的重点,先后出动警力达余人次,查处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摩托车、无证驾驶摩托车、摩托车超员、摩托车未按规定进行年检等各类违法行为余起,余名驾驶员被记分处理,现场教育余人次,免费发放成人头盔0顶、儿童头盔0顶,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0余份。

同时不少驾驶员也表示平时是自己思想意识不到位,图方便省事,现在听交警讲解了头盔的重要性才真正认识到驾驶或乘坐摩托车要戴头盔是非常必要的,而且交警为驾驶员发放了安全头盔这种执法方式感觉很温馨,更容易让人接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51条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对驾驶人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以下罚款;乘车人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交警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骑乘摩托车时请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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