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白癜风医院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13751139294638105&wfr=spider&for=pc 关于提高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 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决定提高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具体提标事项如下。 一、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的元/人.月提高到元/人.月。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的元/人.年提高到元/人.年。 二、城乡低保补助水平 (一)从年7月起,全县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在上年基础上提高37元。 (二)从年7月起,建水县农村低保A类对象补助水平由元/人.月提高到元/人.月,月增加48元/人;农村低保B类对象补助水平由元/人.月提高到元/人.月,月增加30元/人;农村低保C类对象补助水平由元/人.月提高到元/人.月,月增加40元/人。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由年的元/人.月提高到元/人.月,月增加52元/人。 (二)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仍按照年标准执行。 1.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元/人.月。 2.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88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50元/人.月。 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集中养育儿童保障标准由年元/人.月提高到元/人.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由元/人.月提高到元/人.月。 五、调整后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年7月1日起执行。 建水县民政局 年7月1日 编辑:卢慧 审核:李欢 法律顾问:云南毛荣芳律师事务所毛荣芳律师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