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综合保税区 公开招聘海关协管员公告 为适应红河综保区业务量逐渐增长的实际情况,满足海关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关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红河综合保税区海关协管员15名,主要从事红河综合保税区海关卡口值守、区内巡查、视频监控检查、办公室内勤等辅助海关工作。具体详见《红河综合保税区海关协管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三、招聘资格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专业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或蒙自市雨过铺镇户籍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能够胜任夜班值守;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及以上; 8.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红河人才网站(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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