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7/1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红河综合保税区

公开招聘海关协管员公告

为适应红河综保区业务量逐渐增长的实际情况,满足海关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关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红河综合保税区海关协管员15名,主要从事红河综合保税区海关卡口值守、区内巡查、视频监控检查、办公室内勤等辅助海关工作。具体详见《红河综合保税区海关协管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三、招聘资格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专业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或蒙自市雨过铺镇户籍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能够胜任夜班值守;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及以上;

8.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红河人才网站(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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